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职专校园路灯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上吉山268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永安职专校园路灯改造工程,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总价:2080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纸质 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3月 27日至 2019年3月31日,每天上午 9时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到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办公楼709室索取招标文件和报名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评标小组成员由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组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1日下午 16时 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办公楼709室;投标时间截止后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若中标人提供的信息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3. 投标文件递交:用纸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的文件应包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证明、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均可用复印件),以及投票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公示栏及网站上同时发布。
8.开标时间、地点和要求
8.1.开标时间:2019 年 4月2日 9时50分;
8.2.开标地点: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七楼会议室;
8.3.开标时公布内容:投标人名称、投票函内容等。
8.4.中标结果公示: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公示栏及网站
9.签订合同及格式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10.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不设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永安市上吉山268号,邮编: 366000
联系人:候老师
电话:18506988158